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党组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市财政局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黄宝林,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市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预算科、政法科、农业农村科、乡村财政事务管理科、政府采购科、财政监督检查局。
姚从斌,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刘 宏,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行政科、教科文科、社保科、会计和税政条法科(行政许可服务科)、市政府民生工程管理办公室、非税收入管理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协助分管财政监督检查局;联系市会计学会、珠心算协会。
储跃然,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分管办公室、人事科、经济建设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金融科、企业科、机关党委、信息中心、财政科研室。
胡 瑄,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国库科、综合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市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科、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财政评审中心)、债务评估研究中心;协助分管预算科;联系市财政学会。
王安丽,副调研员:协助分管政法科、农业科、乡村财政事务管理科、政府采购科;联系市农村财政研究会。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连续性,局领导实行AB岗负责制,即在A(B)岗责任人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岗期间,由B(A)岗责任人代为履行职责。具体为:刘宏同志与储跃然同志、胡瑄同志与王安丽同志互为AB岗。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