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现将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金 芬,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市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预算科。
刘 宏,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分管行政科、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会计和税政条法科(行政许可服务科)、财政监督检查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储跃然,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三级调研员:分管办公室、人事科、经济建设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金融科、企业科、财政信息中心、财政科学研究室。
唐久兵,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胡 瑄,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国库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市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科、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财政评审中心)、债务评估研究中心;协助分管预算科;联系市财政学会。
许国胜,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法科、农业农村科、乡村财政事务管理科、政府采购科、综合科、机关党委;联系市农村财政研究会。
段筱枫,三级调研员:协助分管政府采购科、财政监督检查局。
朱继昌,三级调研员:协助分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非税收入管理局。
戴红心,四级调研员:协助分管会计和税政条法科(行政许可服务科)、机关党委,联系市会计学会。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连续性,局领导实行AB岗负责制,即在A(B)岗责任人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岗期间,由B(A)岗责任人代为履行职责。具体为:金芬同志与胡瑄同志、刘宏同志与储跃然同志、许国胜同志与段筱枫同志,朱继昌同志与戴红心同志互为AB岗。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