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紧急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08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428万元,省级资金1656万元,专项用于支持相关地区开展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为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提供保障。
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要求相关市县财政、应急管理部门积极部署、认真落实冬春救助工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做实做细相关工作,尽快将资金造册拨付,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坚决防止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近日,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紧急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08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428万元,省级资金1656万元,专项用于支持相关地区开展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为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提供保障。
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要求相关市县财政、应急管理部门积极部署、认真落实冬春救助工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做实做细相关工作,尽快将资金造册拨付,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坚决防止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切实发挥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