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财政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将基层“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主动研究完善保障措施和工作机制,千方百计增强县区“三保”能力,确保基层平稳运行。
坚持“两个优先”,压实工作职责。坚持“三保”在财政工作中最优先顺序,严格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原则,从体制机制入手,狠抓基层“三保”保障和风险防控工作。坚持“三保”在预算安排中最优先顺序,足额测算支出需求,优先使用稳定可靠的经常性财力予以保障,保证“三保”支出顺利执行。
增强“两个保障”,兜实兜牢底线。着力增强财力保障,2024年,争取的各类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增长近两成,其中近七成增量资金全部拨付县区;通过持续从严管控“三公”经费、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统筹项目资金调剂等举措累计统筹盘活各类非急需非刚性项目资金3.9亿元,全部统筹用于“三保”领域需求。着力增强资金保障,动态跟踪县区库款保障水平,累计调度各县区库款资金33.2亿元,占基层“三保”支出需求近五成;对库款周转困难的县区超调资金10亿元,帮扶增强基层“三保”资金保障能力。
健全“两个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健全动态监管机制,依托地方财政运行监测系统,实时测算三保预算可用财力到位率、支出执行进度等基本情况,指导县区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统筹财力、调度资金保障“三保”政策落实,对库款周转困难的县区,予以适度超调资金帮扶。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风险处置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密切关注县区的财政收支、库款规模、债务偿还等情况,第一时间研判并给予预警提示,牢牢守住不发生风险事件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