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仅林业领域,“十四五”以来,获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和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592万元。其中: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20万元,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472万元。
一是精研细研政策。通过把握政策扶持方向和资金投入导向,针对近期省财政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的《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研究资金分配方法,找准与我市林业发展的结合点,针对性开展资金争取工作。二是谋划编报项目。主动配合林业部门积极谋划项目,提前谋划包装,做好项目申报前期工作,做到项目报得出、审得过、批得下。三是有效沟通对接。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争取政策资金倾斜,提高申报项目入库有效性和精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