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稳增长、惠民生的作用,市财政局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全力助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支出绩效。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过年初预算严编制、年度执行强管理、年末决算控绩效等方式,进一步落实零基预算管理,推动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观念。对运转类支出,严控新增;对特定目标支出,紧控绩效。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和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是助推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秉持着“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近年来市财政局积极助推市公积金中心开展信息化建设,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近年共安排信息化建设资金640万元。通过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将传统线下服务模式升级打造为“线下+线上”一体式服务模式,推动全市公积金业务“长三角一体化”“跨省通办”“亮码可办”“一件事”等,实现公积金业务办理“零等待”“秒办结”,大幅度提升服务质量。
三是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提振市场信心。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完成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批,开展住房公积金年度运行情况审计检查,让财政监督贯穿于住房公积金决策执行全过程,有力保障我市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