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近期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启动2025年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工作。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2025年,市财政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50万元,用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同时,市县区财政加大本级财政资金投入,按照1:1比例分担支持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2500万元,计划扶持建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50个。二是精心组织谋划。布置各县区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申报,项目申报遵循规模总控、突出重点、尊重意愿、扶优扶强原则,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从2025年集体经济项目库中择优遴选,经县级组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会商同意后,按照分配名额1:1.2比例上报扶持计划项目。三是强化绩效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县区和项目建设单位分别科学设定区域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管理,县区对本地区2024年度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上报市级,市级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2025年度市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根据市级审查结果,会同主管部门及时下达项目批复,督促县区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