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深做实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在实现部门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市财政全面完成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重点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准确反映了部门预算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确保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提质增效。
一是精心甄选评价对象。探索建立“财政监督+绩效评价”协同检查,重点突破一批全局性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在充分听取业务科室的意见基础上,选取15个重大项目支出和6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重点评价。
二是全面组织单位自评。年中预先开展自评,市直82个部门对2020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确保项目支出自评覆盖率达到100%,整体自评覆盖所有单位。
三是严格规范实施流程。事前专门组织第三方机构召开专题论证会,严格遵照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开展评价,确保评价工作严格按照规程推进。优化细化绩效目标,形成较为完备的指标评价体系。充分会商报告内容,提升绩效报告问题针对性。
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随部门决算同步公开;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完成后,市财政局将统一向部门反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同时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