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单位利用闲置房屋出租给关联单位,是纯出租还是合作,还需要进一步会商其主管部门,了解行业相关制度规定。”这是近日在市财政局监督检查问题内部预审理专题会上,对上半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预审理”的一个画面。多年来,市财政局对财政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先由牵头科室审理后,再组织局内外专业人士集中会审,这已形成一项制度,为问题处理定性决策保驾护航。
一是统筹财会监督力量。通过组织局内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等业务骨干联合会审,必要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专业意见,形成执纪审查工作合力,对牵头科室列示问题描述、依据及处理建议逐一审核、补缺补漏,实现检查问题处理“事半功倍”。
二是坚持处理尺度一致。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精准用好规章制度,参照历年同类问题处理情况,坚持前后一致,杜绝问题定性和处理意见存在个人主观臆断,加强财会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彰显财政执法的公平公正。
三是促进监管水平提升。预审理实质是一次问题处理、整改落实的“路演”。通过预审理,深入研究发现的问题,精准把握相关政策依据,力求发现问题处理意见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结论明确;同时对口联系科室及时掌握被检查单位财务管理薄弱环节,加强后期跟踪指导,长效提升财务财政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