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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五项”专项资金需填报的附表

日期:2017-06-16 15:30 来源:企业科 访问量:

附件1

 

   

 

本公司申报     年度               项目。现郑重承诺:所有申报资料真实可靠。同意相关政府部门查询验证本公司纳税、社会保险、银行贷款、法定代表人信息和申报项目其它相关信息。

 

 

 

申报单位(盖章)

     

 

 

 

 

 

 

 

 

附件2

 “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及填报说明

序号

信息项名称

填报说明

是否必填

1

项目支持年度

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年度。

2

单位名称或姓名

1、单位申请资金,填报单位名称,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机构名称。

2、个人申请资金,填报姓名。

3

单位类别

1、单位申请资金,填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机构”之一。

2、个人申请资金,填报“个人”。

4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15位)或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必填

5

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信用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不含横线,9位)或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申请

资金必填

6

税务登记证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税务登记证》的税字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必填

7

法定代表人

项目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单位申请

资金必填

8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件号

1、单位申请资金,填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

2、个人申请资金,填报身份证件号。

9

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

指联系人手机号码。

10

专项资金名称

指财政专项资金的名称。

11

项目名称

指申报项目的名称。

12

项目建设地点

指项目建设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建设项目

必填

13

项目所属产业

参照后附的“产业大类分类表”选填本项目所属产业分类名称。

建设项目

必填

14

项目报审级次

项目送审主管部门所属级次。可填报:省级、XX市本级、XX县区(或开发区)。

15

项目合作单位

项目合作的单位名称。

16

项目总投资

(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保留4位小数。

建设项目

必填

17

项目申请金额

(万元)

主管部门项目初审通过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支持的金额(万元),保留4位小数。

18

项目建设开始日期

日期格式为YYYY-MM-DD

建设项目

必填

19

项目建设结束日期

日期格式为YYYY-MM-DD

建设项目

必填

20

项目贷款金额(万元)

建设项目贷款金额(万元),保留4位小数。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单位必填

21

项目贷款银行

建设项目贷款银行名称。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单位必填

22

项目简述

简要描述项目建设的目标、主要内容、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最多300字)。

23

备注

个人申请资金,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最多100字)。

 


附件3

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

(供填写项目所属产业时参考)

序号

产业分类名称

01

农业

02

林业

03

畜牧业

04

渔业

05

农、林、牧、渔服务业

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1

开采辅助活动

12

其他采矿业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

食品制造业

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6

烟草制品业

17

纺织业

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1

家具制造业

22

造纸和纸制品业

2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5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7

医药制造业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3

金属制品业

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36

汽车制造业

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0

仪器仪表制造业

41

其他制造业

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3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7

房屋建筑业

48

土木工程建筑业

49

建筑安装业

50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51

批发业

52

零售业

53

铁路运输业

54

道路运输业

55

水上运输业

56

航空运输业

57

管道运输业

58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59

仓储业

60

邮政业

61

住宿业

62

餐饮业

6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6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6

货币金融服务

67

资本市场服务

68

保险业

69

其他金融业

70

房地产业

71

租赁业

72

商务服务业

73

研究和试验发展

74

专业技术服务业

7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76

水利管理业

77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78

公共设施管理业

79

居民服务业

80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81

其他服务业

82

教育

83

卫生

84

社会工作

85

新闻和出版业

86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87

文化艺术业

88

体育

89

娱乐业

90

中国共产党机关

91

国家机构

92

人民政协、民主党派

93

社会保障

94

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

95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96

国际组织

 

 

 

 

 

 

 

 

 

 

 

 

 

 

附件4

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表

2017年度)

 

 

 

 

 

 

 

项目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立项依据和项目概况

 

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上年度安排

本年度安排

资金总额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自有资金安排

 

 

      其他资金安排

 

 

支出用途明细预算(万元)

1、水厂建设和管网建设安装

 

 

2

 

 

3

 

 

 

 

 

 

 

 

 

 

 

 

 

 

 

 

 

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

长期目标

 

年度目标

 

确保目标实现的制度或措施

 

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2

 

 

3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环境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其他个性指标

 

 

 

 

 

财政局审核意见

    业务科室(章)

   预算科(章)

财监局(章)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附件5

2017年财政涉企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受益企业情况表

企业盖章:

2017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项目实际投资

其中:设备投资

纳税情况

就业人数

社保缴费情况

产值情况(收入总额情况)

现代服务业零售额

2015

2016

2016年上半年

2017年上半年

2015

2016

2016年上半年

2017年上半年

2015

2016

2016年上半年

2017年上半年

2015

2016

2016年上半年

2017年上半年

2015

2016

2016年上半年

2017年上半年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1、为确保数据的可比性,评价2016年实施情况的项目则需填写2016年和2015年数据;评价2017年实施情况的项目需填写2017年上半年和2016年上半年数据,若填报时间在20177月份之前,则按填报时间前一个月数据填报。

    2、具体某一企业涉及不到的相关数据,可以不用填写。如工业企业无需填写“现代服务业零售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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