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肺炎疫情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市财政及时兑现我市第一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土地使用税补贴资金436万元。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疫情期间土地使用税政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明确相关单位责任,各区财政、经信等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所属企业申报,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二是简化申报程序。实行归口部门统一受理、联合办公审核的一体化服务,改变了过去由经信、税务、财政等部门分别受理、分散审核模式,企业申报更加便捷,审核审批时间进一步缩短。三是及时拨付资金。为确保资金拨付及时高效,加快财政资金扶企助企效果,对企业审核确认无误后,市财政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相应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应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