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郊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产业振兴,根据市领导在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分配情况的请示》(铜乡振〔2022〕5号)文件上的批示精神,2022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预算数11310万元,按82.28:17.72比例分配至枞阳县9306万元、郊区2004万元。该指标收入科目列2022年“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
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铜陵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财农〔2021〕6号)等制度要求,及时将资金匹配到具体项目,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022年2月23日
抄送:市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