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农函〔2023〕2号
市财政局 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枞阳县、郊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产业振兴,经市人代会和市政府批准,2023年市本级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11310万元,分配枞阳县9306万元、郊区2004万元。该指标收入科目列2023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县区要按照《铜陵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财农〔2021〕6号)等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积极对接市级涉农行业主管部门,在资金下达后30日内将资金匹配到符合全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确保市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不低于60%,增强欠发达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认真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县区要按照直达资金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项目资金来源中包含各级直达资金的项目,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录入指标。
永利体育 铜陵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