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局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推进绿色采购政策落地落实。
一是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出台《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践行绿色采购理念,对适宜开展绿色采购的项目,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采购需求、采购文件中明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要求,对照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最新品目清单,实施节能、节水、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二是夯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明确采购人是落实绿色采购的第一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综合考虑节能、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产品因素,加强政府绿色采购需求编制和内部审核,积极落实节能环保、应用绿色建材、绿色包装、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引导绿色产业发展等要求,不断增加绿色采购份额,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政府绿色采购监管。紧盯关键环节,积极引导采购人、代理机构树立政府绿色采购理念,加强绿色采购政策解读,适时将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纳入财政绩效工作考核和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