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效,市财政局多措并举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提示(2025年版),指导预算单位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对预算编制依据、编制范围、编报要求等详细解读,明确采购人是编制预算、制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责任主体。督促采购人进一步完善单位内控制度,严格采购文件内部审查、合同签订及履约验收工作。
二是强化监管审核。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增加政府采购审核功能,重点对采购品目、采购金额、采购方式等进行审核,对错编的政府采购预算反馈预算单位及时调出,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在“徽采云”系统实行支出科室、政府采购科“双审核”,切实做到无预算不申报、无计划不采购,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三是强化预算执行。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明确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项目执行、提高采购效率等四个方面的14项具体要求,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擅自变更预算采购。要求预算单位及时发布采购意向、限时申报采购计划,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与采购预算安排挂钩,加快采购流程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