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局积极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全面落实各项财政补助和扶持政策,推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一是保障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全面落实免费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策,2023年投入资金524 万元。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产前、孕期全程到产后42天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推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落实生育待遇政策,2023年拨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4224万元,减轻家庭生育负担。
二是保障儿童生命健康权益。全面实施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2023年累计投入资金394万元,覆盖2.6万人次。通过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支持0-6岁儿童免费接种国家一类疫苗,提升儿童免疫水平。支持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拨付财政补助资金341万元。
三是保障托育市场发展壮大。随着民生实事工作的推进,不断加强对托育机构的支持力度。2024年我市新增1000个托位,投入财政奖补资金200万元。完善运营补贴政策,对公办、民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分别给予不低于600元/生.年和400元/生.年的运营补贴。